(1)、免费服务对象:
有合法婚姻关系并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育龄夫妻。
(2)、免费服务项目:
a、发放国家统一提供的避孕药具和孕情环情监测;
b、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c、输卵(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d、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e、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
(3)、免费(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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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计费单位 |
标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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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宫内节育器 |
每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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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出宫内节育器 |
每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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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查环查孕 |
每例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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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 |
每例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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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晚期妊娠引产 |
每例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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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结扎 |
每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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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结扎 |
每例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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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下埋植术 |
每例 |
80 |
(4)、经费支付途径:
a、农村居民:由各级财政核拨的计划生育事业费按比例分担;
b、城镇居民:按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者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支付,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付。